武汉江岸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申报材料有哪些?

导语 武汉江岸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申报材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原件,根据申请人不同有不同材料要求,详见正文。

  武汉江岸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申报材料有哪些?

  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1.身份证、户口簿(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城镇困难家庭)》(原件);

  3.房屋租赁合同(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不含有自有住房或者承租公有住房家庭)(复印件);

  4.《公有住房租约》(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并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无房新就业职工: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无房新就业职工)》(原件);

  2.《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汇总表》(原件);

  3.本单位注册登记资料(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在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原件);

  2.《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汇总表》(原件);

  3.本单位注册登记资料(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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