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导语 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提取公积金办理可以选择线下去各旗舰店面办理,也可以选择在线上小程勋申请。

  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1.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房查证明(含房查单、微信公众号“武汉住保房管”现场查询);

  (5)购买一手房的,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契税纳免税申报表》。

  2.办理地点:各旗舰网点

  二、网上办理

  以武汉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为例,已在柜面完成过全量数据采集的,二次办理可全程网办。搜索“武汉公积金”微信小程序,进入主界面,选择“业务办理”。

  》注册登录,选择“提取申请”。

  》选择“购房类提取”,选择“首套自住住房”。

  》选择“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完成“信息录入——人脸识别——签署协议——提取申请——提取入账”。

  三、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房为存量房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6个月后,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必须为70年产权住宅类(房屋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年限为准);

  (3)非本市房产查询未取得结果(含异地拒绝核实、核实未取得结果等),且提取人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官方查询渠道,不予办理;

  (4)职工及配偶所购自住住房为非本市住房的,每次提取均需提供全套提取材料办理提取审核;

  (5)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婚后配偶办理不动产权证提取的,需结婚登记满6个月,且夫妻双方到柜面签订承诺书后办理;婚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上列明“单独所有”的,职工及配偶均可办理本项提取业务;

  (6)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多种提取方式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一旦选择不得修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直达武汉公积金业务办理入口,获取公积金结息/贷款/商转公/提取/缴存/异地等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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