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医院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多少(职工+居民)

导语 参保人员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下列规定比例分别负担。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下列规定比例分别负担:

  1 . 退休人员

  药店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为90%。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2 . 在职人员

  药店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为85%。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

  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1.通门诊待遇

  报销比例: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

  报销额度:年度支付限额400元。

  起付标准: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医疗等级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200元。

  注:符合生育政策的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执行普通门诊有关规定。

  2.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报销对象:此项待遇的享受对象为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武汉市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保障范围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3、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待遇

  报销比例: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苯丙酮尿症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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