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武汉长江新区招聘员额管理人员岗位及要求

导语 2024武汉长江新区招聘员额管理人员60人,社招聘35人,要求境内重点高校(见附件学校清单)或者境外知名高校(QS 2024年排名前200)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在职研究生)。

  一、招聘计划

  (一)面向社会招聘35人。范围为各地党政机关、新区(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园区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聘用制、购买服务、人事代理等非在编人员);2023年入选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500强民营企业(包括总部、分公司、子公司)在职人员。

  (二)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25人。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武汉长江新区2024年优秀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部分岗位若无合适人选,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创新思维、吃苦精神,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能力,社会招聘人员还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4、境内重点高校(见附件学校清单)或者境外知名高校(QS 2024年排名前200)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在职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志从事党政工作;

  7、身心健康,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8、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社会招聘工作经验和年限要求:

  1、应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相关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年限累计满12个月的,视为满1年)。

  2、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须扣除中断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3、根据考生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认定工作经验和年限。挂职、借调经历可认定为相应工作经验。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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