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8人公告
导语 20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8人,报名时间2025年5月23日截止,硕士起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系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学校前身是在毛主席、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于1959年成立的长江工程大学。学校因水而生、依水而兴,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以“长江”命名的大学,首任校长是被毛主席称为“长江王”、时任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长江水利委员会前身)主任的林一山同志。学校地处武汉市,现有文化大道校区、长江新城校区2个校区,占地面积600亩,是全国水利高职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湖北省“双高院校”建设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s://rs.cjit.edu.cn/ZP。点击公开招聘模块选岗报名。
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27-87933369。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每位应聘者最多可申请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按周岁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条件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证明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类证件证明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岗位规定比例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五、考试考核
考核前一周,学校将采用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有关考核事项,并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免笔试岗位,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与业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需笔试岗位,考核采用笔试与业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主要考查综合知识和所需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序及业务考核比例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人选,末位并列人员均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后根据考试难易程度、岗位要求等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查询网站:https://rs.cjit.edu.cn/ZP。
(二)结构化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下一个环节。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考核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85分。
(三)业务考核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业务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考核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生笔试或结构化面试完成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业务考核比例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业务考核人选;不足业务考核比例的,则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业务考核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笔试(或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业务考核成绩*60%。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笔试(或结构化面试)分数高者在前。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学校纪委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it.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it.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33369(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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