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大病提取公积金指南

导语 武汉住房公积金大病提取公积金是需要这些材料才能进行提取,相对应的条件也在这里了。

  提取对象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提取条件

  1.提取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或组合贷款;

  2.重症范围: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器官移植、心脏搭桥(支架);

  3.重症涉及对象: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

  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重疾患者的身份证,患者为子女时需提供关系佐证 ;

  4、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5、医保部门印发的重症病历;

  6、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的医院住院专用收据或发票(因尿毒症肾透析的可提供一年内门诊发票;因恶性肿瘤靶向药治疗的可提供购买靶向药的门诊发票或药店发票)。

  注:重症患者为职工子女的,需提供关系佐证。

  提取时间和额度

  可以凭12个月内的住院专用凭证或者费用支付凭证,每12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

  办理地点

  公积金旗舰网点

  注意事项

  住院专用收据开具的时间应在医院诊断证明中注明的出院时间之后(含),且不超过出院之日起一年。

  若您仍有疑问,您可以通过拨打12329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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