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导语 日前,武汉新洲区发布人才补贴政策,分别发放硕士1.2万元、博士2万元补贴,具体新洲区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详见正文。

  新洲区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毕业五年内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或重点院校(原985、211院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大学毕业生;

  2.拥有新洲区户籍并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申报时在新洲区就业创业满1年;

  4.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

  二、政策支持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1.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

  3.具有重点院校(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6千元给予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

  三、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申报,每年集中拨付。

  四、申报材料

  1.《新洲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新洲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汇总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等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协议)、用人单位或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首页“特色服务”中点击进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按提示操作打印)。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五、工作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汇总表,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统一报送至街(镇、处、区);

  2.资格初审。街(镇、处、区)对本辖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区人社局;

  3.复查审批。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研究提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委人才办汇总;

  4.集中公示。建议人选名单通过本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人选;

  5.资金拨付。每年核对补贴人选账户、是否在职等基本信息,兑现补贴资金。

  六、有关事项

  1.申报人须准确提供申报资料,并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完成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对提供资料不完整、超出申报时间或不在规定期限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补贴。

  2.对申报材料不真实的单位及个人不再受理任何人才项目申报,并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对已审核通过但发放补贴时已经离开新洲区的,停止补贴发放。

  3.入选后,需在新洲就业创业满5年。对在新洲就业创业不满5年的,区人社局依规定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不按规定程序退回补贴资金的,相关失信行为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4.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与安居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联系电话:027-8935010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洲补贴】可获武汉新洲最新补贴政策、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申请方法及指南,下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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