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开放异地办理(附名单)

导语 当天在武汉召开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会议上,20个城市公积金中心代表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

  当天在武汉召开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会议上,20个城市公积金中心代表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

  这20个城市包括:

  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与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以及新加入的宜昌、荆州、鄂州、孝感、天门、仙桃、潜江。

  目前开通了哪些服务?

  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是指,企业职工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当他调到外地工作或户口迁移至外地需要在外地买房,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会分毫不差地跟随到工作地或新的户口地,做到 “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实现 “缴存时间不中断、缴存金额一并算”。

  20个公约城市间目前已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查询接口,可以查询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信用等信息,还可以在不动产信息核实、婚姻核验、楼盘项目备案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

  个人如何申请?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由缴存职工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公积金流动性充裕时,大力开展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合作,保持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流动性趋紧时,优先受理本合作公约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的异地住房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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