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消防下半年招聘消息一览

导语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拟招录干部69名,报考期限为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

  招录计划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拟招录干部69名,报考期限为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

  招录专业

  报考条件

  应届毕业生除应具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批次统一录取,录取当年直接入学就读本科学历教育(除保留学籍应征入伍外),且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021年应届毕业生是指按正常教学计划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报到证。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9、2020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下同),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有关要求;

  2.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各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须为相应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下设专业或指定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为同一专业、同一院校颁发);

  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4.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5.具有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

  6.具有服现役经历的须服役期满。

  报考资格条件及考录程序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官网(网址:www.mem.gov.cn)公开栏目详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度考试录用干部公告》。链接为: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度招录干部公告

  入职待遇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设有专门的衔级职级序列、人员保障机制和荣誉体系,在家属随队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疗养旅游、探亲休假、救济慰问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2、实行与职务职级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

  3、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抚恤待遇;

  4、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

  5、录用后参加为期一年的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分配;

  6、经考核合格录用的干部,核定为行政编制,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

  联系方式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人事处受理考生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7-87269999转9173或转917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指定邮箱:10745182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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