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武汉市博士后津贴标准及发放范围
导语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人社发〔2014〕54号)有关规定,拟发放2021年武汉市博士后津贴。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人社发〔2014〕54号)有关规定,拟发放2021年武汉市博士后津贴,以下是资助范围及标准:
▶▶▶资助范围
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并纳入武汉市管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累计已发放博士后津贴24个月以上者,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已获得武汉市博士研究生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再重复享受。获市级博士后专项资助(2014年至今)总额已达100万元的工作站,不再受理申请。
▶▶▶资助标准
博士后津贴为每人每月3000元,具体金额依照实际进站时间及前期已发放月份核算(2020年9月以后进站人员,可从实际进站月份起核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武汉各类补贴申请指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毕业生补贴/技能补贴)及申请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