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大学毕业生就业补贴领取时间+领取标准+领取条件一览

导语 咸宁大学毕业生就业补贴领取时间:每年集中申报2次(6月和11月)。补贴标准和期限:申请生活补贴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三年。详见正文。

  咸宁大学毕业生就业补贴领取时间+领取标准+领取条件一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和集聚更多大学生,服务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市将对符合条件的来咸就业大学生发放一笔生活补贴。

  一、申报时间:每年集中申报2次(6月和11月)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二)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三)“双一流”高校毕业生5000元/人/年;(四)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3000元/人/年;(五)专科生1500元/人/年;

  申请生活补贴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三年。

  三、申请生活补贴条件

  (一)经就业地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2019年11月15日后来咸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

  (二)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学历毕业生;

  (三)来咸就业(不含行政单位)并已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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