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方法及时间

导语 湖北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方法: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湖北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方法及时间

  一、申领时间: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已于2021年12月14日正式启动。

  目前,我省已对全省优待证申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正与合作银行进行业务对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系统设备调试、筹备局部先行等相关工作,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适时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具体时间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

  二、优待证类型: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三、申请方法:

  1.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申领前,申请人应在户籍所在地完成建档立卡工作。

  四、申领材料:

  本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等相关证件或材料。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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