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报销方法

导语 根据武汉市医疗保障局,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可以按相关规定报销,具体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报销方法详见正文。

  关于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住院费用报销的相关问题

  享受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和分娩医疗费),可以按相关规定报销。

  参保人员在生育医疗终结后30日内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办理费用报销:

  1、《武汉市生育就医登记表》;

  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需将报销款划入本人指定银行账户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本人银行卡(借记卡Ⅰ类账户)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名称);

  3、结婚证(复印件);

  4、《武汉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申报表》;

  5、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原件,门(急)诊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

  6、在非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的,需提供书面申请;

  7、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可获武汉灵活就业社保网上办理入口(养老保险+医保)、缴费档次指南/扣款时间/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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