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区别
导语 注意啦,武汉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有所不同,并且贷款最高限额、贷款利率也有所不同,具体武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区别请看正文。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区别
一、认定标准
关于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
(一)首套住房的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认定为首套住房,执行我市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认定为第二套住房,执行我市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贷款最高限额
1、首套房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包括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2、二套房
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三、贷款利率
1、首套房
(1)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2.6%;
(2)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1%。
2、二套房
(1)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3.025%;
(2)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575%。
注: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下年度的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