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多孩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导语 此前,《关于优化我市个⼈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中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有变化。那么,公积金贷款认定有影响吗?详见正文。

  武汉公积金多孩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关于优化我市个⼈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中“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政策的执行主体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仍执行“认房认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原认定标准。您之前办理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是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能改为首套房贷款利率。若您仍有疑问,欢迎您拨打027-12329热线进行咨询。

  武汉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1.购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

  借款人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中无住房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且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积金系统”)中无贷款记录。

  2.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1)借款人及配偶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中,登记其家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且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

  借款人家庭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在住房公积金系统内记录的贷款次数达2次及以上的,其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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