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公积金可以在武汉使用吗?

导语 当我市个贷率在85%以上时,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除湖北省内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外,暂停受理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详见正文。

  深圳的公积金可以在武汉使用吗?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规定,当我市个贷率在85%以上时,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除湖北省内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包含:合肥,安庆,铜陵,六安;长沙,岳阳,株洲,湘潭;南昌,九江,抚州,宜春)外,暂停受理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因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在90%以上,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一直存在,所以还不能恢复办理除湖北省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的异地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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