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城区户口转主城区政策

导语 武汉新城区户口转主城区最新政策取消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需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满1年的条件。新城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自有产权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的,可申请落户。

  武汉新城区户口转主城区政策

  一、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为新城区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自有产权房屋;

  注:子女随迁落户的,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迁移登记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必须)

  3.自有产权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必须)

  4.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1.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

  2.开发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3.新城区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平迁落户】可获武汉平迁落户网上申请入口、政策指南(条件/材料/流程),下载申请表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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