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导语 武汉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等。详见正文。

  武汉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参保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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