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首次贷是什么意思?

导语 武汉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首次贷,代表武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有变化。详见正文。

  武汉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首次贷是什么意思?

  为加大公积金对通过房屋置换的方式改善住房条件的支持力度,实行“认房不认首次贷”,即仅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执行我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注:对于在我市存在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人家庭,不予贷款。

  此外,武汉调整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出售的家庭,办理新购一套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时认定为首套住房。

  对于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的家庭,2024年5月6日起在“武汉市二手房交易服务网”办理挂牌出售手续后再购房的,购房人办理银行商业贷款时,应委托商业银行向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申请家庭住房套数认定。需按照要求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信息、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预签约信息备案的合同编号或所购二手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等信息,提交购房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影像件资料,并向商业银行申报挂牌出售房屋信息等。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按照贷款银行提交的申请,查询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并向贷款银行反馈《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认定结果通知单》。贷款银行根据房管部门的反馈结果进行贷款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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