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办事流程:
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按要求在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whbys.gov.cn)上注册,用人单位上网公布需求信息。
二、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协议后,凭毕业生提供的身份证号和上报密码,通过武汉毕业生就业网上报签约,单位上级主管(或代理)部门和市毕办在网上核准。
三、上报签约核准后,应届毕业生(或单位)持单位及上级主管(或代理)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市毕办核对后,领取《武汉市毕业生接收函》,作为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的依据。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持报到证(或学校未就业证明)、毕业证、户口证明,到市毕办核对后,办理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手续。
四、毕业生持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武汉市属中专学校毕业生除外)、毕业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迁移证明(或市内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市毕办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就业报到入户手续。
五、毕业生持市毕办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入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明到拟落户的区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到用人单位主管(或代理)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六、武汉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回生源地落户,凭入学前原注销户口或公安派出所证明、毕业证(或学校证明),到拟落户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七、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和变更就业单位(即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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