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个人执业资格继续注册程序
[办事流程]
一、武汉勘察设计大厦一楼“窗口”;
二、经审查合格后报省建设厅
[申报材料]
一、继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请人上一注册期的职业道德证明;
三、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五、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
六、继续注册时要求变更注册时,需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供材料,同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和体检证明。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责任部门:市建委工程勘察设计处责任岗位:处长联系电话:85730114、85730737、85730110 办事地点:武汉市台北路106号
一、武汉勘察设计大厦一楼“窗口”;
二、经审查合格后报省建设厅
[申报材料]
一、继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请人上一注册期的职业道德证明;
三、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五、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
六、继续注册时要求变更注册时,需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供材料,同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和体检证明。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责任部门:市建委工程勘察设计处责任岗位:处长联系电话:85730114、85730737、85730110 办事地点:武汉市台北路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