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个人执业资格继续注册程序

[办事流程]
  一、武汉勘察设计大厦一楼“窗口”;

  二、经审查合格后报省建设厅



[申报材料]
  一、继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请人上一注册期的职业道德证明;

  三、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五、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

  六、继续注册时要求变更注册时,需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供材料,同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和体检证明。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责任部门:市建委工程勘察设计处责任岗位:处长联系电话:85730114、85730737、85730110 办事地点:武汉市台北路106号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