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

[办事流程]
1、初审;
2、复审;
3、核准。


[申报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企业登记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批准文件。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法定30天)。
[收费标准] 1、240元(个); 2、执照副本一份10元; 3、执照镜框一个15元。
[办事流程]
1、初审;
2、复审;
3、核准。


[申报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企业登记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批准文件。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法定30天)。
[收费标准] 1、240元(个); 2、执照副本一份10元; 3、执照镜框一个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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