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个人卫生许可证

[办事流程]
1、 申请单位申领,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提交有关资料;
2、 在收到申请书10个工作日内,卫生监督员对现场及有关资料进行卫生审查、监督;
3、 符合发证要求的,由卫生监督员签署 “同意发证”意见;
4、 对审查不合格者驳回申请或提出整改意见,申请单位整改后申请重新审查;
5、 现场审查合格后,申请单位持受理单到办证中心缴纳办证费用,安排从业人员体检;
6、 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申请单位凭体检表和缴费发票到办证中心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卫生许可证。


[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固定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4.工商行政部门发出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5.换证户提供“原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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