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县市户口 ?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县、市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一、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二、县(市)公安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三、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四、16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2张;
五、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受单位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申报户口证明和接受单位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县、市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一、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二、县(市)公安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三、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四、16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2张;
五、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受单位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申报户口证明和接受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