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证联系函》程序

一、提供《人事代理手册》或《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

二、凭原聘用单位的《中止合同决定》,当年应届毕业生凭《报到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办理,异地人才引进人员凭《人才调动通知》办理。

三、现工作单位的聘用证明材料。

四、凭以上材料在我中心即时办理《就业证联系函》后,持《联系函》至社会保障窗口领取《录用登记备案表》一份、《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用签字笔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填写《就业登记证申请表》一份;准备一张一寸照片;带户口本原件。户口挂靠在我中心的人员办理前需到户籍挂靠柜台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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