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独生子女费发放是一次性发放吗?

导语 武汉独生子女费发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月发放,一种是一次性发放。具体规定可以看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注意: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独生子女依法每个月享受10元保健费。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过退休前本人的基本工资。

  第三十二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属个体工商户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从个体工商管理费中解决;属农村村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的,从村(居)民委员会收人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三)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过退休前本人的基本工资;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也不收养子女的国家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百分之十的退休金。

  独生子女父母属企业职工的,由企业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补充养老保险或者通过其他形式,保证其退休时享受加发百分之五退休金的优惠待遇。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村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四)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武汉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独生子女】可获武汉独生子女证申请条件/需要材料办理流程及地点等。还有独生子女补贴/保健费相关申领指南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