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大学生创业扶持标准、申请条件及时间大全

导语 2015大学生湖北创业扶持申请流程已经出台,具体申请对象要求、申请时间、申请所需材料等等内容如下: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申请人,属已毕业大学生的,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团委申报;属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的,向所属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申报。

  (二)项目收集:各地团委、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属地人社部门(在汉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武汉市人社局),联合开展实地考察,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切实履责,确保创业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填写《201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实地考察表》(附件1)和《201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附件2),由各部门调查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省教育厅汇总各高校报送的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团省委汇总各地报送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或企业等相关人员组建评审团,进行项目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对拟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创业湖北”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评审团意见,制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目录,具体包括扶持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扶持金额等,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要诚实守信,所提供的各项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列入失信者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团委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联合做好项目核实推荐工作。各地、各高校原则上应通过举办创业大赛等方式,选拔推荐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对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将予以通报。

  (三)各地团委将《201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实地考察表》、《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团省委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联系人:邹欢,电话:027-87235255,邮箱:hbsqczx@126.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邮编:430071);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将《2015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实地考察表》、《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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