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办理流程中注意问题有哪些?

导语 办理退休过程中有不少需要注意的问题,比如只能在1日至22日的工作日内办理,那么还有其他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参保人员何时可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条件审批手续?

  参保人达到正常退休条件的,可在当月1日至22日的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条件审批手续。

  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延期办理正常退休的处理意见是什么?

  1、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延期退休的人员,应最迟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三十日内将相关手续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其退休时间按批准的延期时限确定。

  2、对因用人单位、档案托管机构或个人原因缓报、漏报的,其退休时间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及其调整,均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确定,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缓报、漏报期间的养老金不予补发,由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负责补偿。

  三、职工档案年龄与户籍、身份证所记载的年龄不一致如何确定退休时间?

  当职工档案年龄与户籍、身份证年龄不一致时,以职工办理招工(招干)表、入伍政审表、学校分配表等原始资料所记载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并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退休时间。

  四、申报正常退休条件审批有哪些需注意的事项?

  参保人员在通过正常退休条件审批后,还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流程及注意事项等,与特退、病退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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