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直机关职工适龄子女入园条件及流程一览
导语 武汉市直机关职工适龄子女入园怎么办理呢?在办理前首先要符合条件,然后根据相关流程申请。
办事依据:
1、《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委1989年第4号令)
2、《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委1996年第25号令)
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办理条件:
在编在岗市直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年龄为3-6岁,身体健康(每年秋季招小班新生)。
办事程序:
1、发出通知:幼管处每年4月底向各单位发出《市直机关幼儿园秋季入园通知》,并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上公布。
2、提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本人提出申请,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交幼管处。
3、审核。幼管处对各单位交来的入园申请表上的人员身份及幼儿年龄进行核实后再返回原单位进行确认。
4、下发入园通知书。按各单位确认后的名单及各园的收生容量最后确认所入园的名额,再向各单位下发入园通知书。
5、办理入园手续。幼儿家长按下发的入园通知书上的时间,到各园办理入园手续。
是否收费:否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6月下旬前
办理单位:武汉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管理处
办公地点: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
办事人:李婵 联系方式:82402162
执法责任:
1、申报单位申报表未按时报送的,工作人员应当电话告知一次其补正,逾期视为放弃。
2、对符合规定的,视幼儿园收生容量予以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以电话告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