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养老保险补交起止时间

导语 新办法规定,对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继续执行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补缴的起始和截止时间。

  参保补缴起止时间

  新办法规定,对应保而未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继续执行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补缴的起始和截止时间。

  对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以社保信息系统记载的中断缴费时间为参考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补缴的起始和截止时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4年7月1日。

  对缴费工资基数调整补缴的用人单位职工,应以社保稽核意见为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补缴的起始和截止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年的追溯期。

  这个追溯期就是,比如某人应该按5000元工资基数缴,但单位一直按的是2000元,他去投诉,要求按5000元补缴,但他拿到社保卡,才知道户头设立已经超过2年了,就过了追溯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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