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生落户武汉条件/材料/办理渠道大全

导语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一、办理落户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5周岁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可网上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三、办理落户渠道

  留汉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办理落户可选择以下两种渠道

  1、网上办

  申请人可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全程在线申办,选择办理的区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资料,选择办理方式(窗口办理或邮递服务)即可确认提交,最后确认事项后,等待短信确认即可。

  >>>点击查看详细网上办理流程

  2、窗口办

  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开具《准予迁移证明》。

  >>>武汉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最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对话框回复【大学生落户】可直达网上办理入口、查询审核进度情况,查看落户政策/流程/条件/材料、申请表填写/拟落户地址/要不要回原籍办等问题详解。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