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毕业生落户居住证明怎么办理?六种情形详细分析(附模板)

导语 武汉毕业生落户政策居住证明是最难办理的,那么具体有哪些情形呢?又需要提供哪些证明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武汉毕业生落户居住凭证:以下六项之一即可

  (1)不动产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合法有效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 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证,包括不动产登记证明、农村土地确权证明;

  (5)还建房屋的所有权证,包括还建补偿协议,选房登记表,并经社区民警核查签署意见(在《申请户口登记表》 中加签审核意见);

  (6)福利房所有权证明:单位(部队)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访问所有权证明, 房管所签发的‘武汉市公有住宅租约’。

  相关办理说明:

  一、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

  二、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

  需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房屋所有人(申请人父母、配偶、子女)同意申请人落户 在此房屋地址上的同意书并签字确认。

  以下两项之一:

  (1)房屋租赁协议。

  (2)房屋书面借住证明(房主手写签名)。

  三、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单位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关系证明,并同意申请人落户单位集体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无单位集体户的需说明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各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为准。

  资料提交无误后,可以拿到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回户籍原地办迁出,再回落户地办理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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