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稳定岗位补贴申报指南

导语 失业保险统筹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保持就业岗位稳定的企业,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补贴对象:失业保险统筹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保持就业岗位稳定的企业,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补贴条件: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裁员认定: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裁减人员;

  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

  补贴标准:对符合稳岗补贴条件未裁员的企业,稳岗补贴支出比例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执行;对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50%执行。

  申报时间:受理稳岗补贴申报的时间为10月31日前。

  申报资料:1.《武汉市申报()年度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2.《申请稳定岗位补贴承诺书》;3.企业上年度12月份职工工资汇总表或工资明细表加盖公章;4.企业《 年度申报稳定岗位补贴裁员人员明细表》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复印件。

  表格下载:表格和承诺书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下载操作方式:用户登录网站www.whrsj.gov.cn,依次进入 “单位办事指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选择所需表格、承诺书范本点击下载,录入相关信息后打印即可。

  申报方式:企业持指定的资料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处(市人社局东湖分局)失业保险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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