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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标准
武汉黄标车标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3-12-27 09:59:14
最新消息

根据环保部、公安部及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政策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保部门依照《大气法》建立并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

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相关检查

虽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绿标)停发,但机动车排放检验依然需要定期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公安部门不予核发安检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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