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生儿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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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婚生子女可随父或母登记户口。

注:

1、父母离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2、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解释,可以随第三方姓。随第三方姓氏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婚生子女登记户口)》(必须);

2、居民户口簿(父亲或者母亲)(必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父亲或者母亲)(必须);

4、出生医学证明(必须);

5、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必须);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现场办理: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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