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发区迁入中心城区落户办理指南
导语 武汉开发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中心城区,具体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及方式等详见全文。
武汉开发区迁入中心城区落户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本市开发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注:
1.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
2.开发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迁移登记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自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必须)
4.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5.同户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收费标准:
免费
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平迁落户】可获武汉平迁落户网上申请入口、政策指南(条件/材料/流程),下载申请表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