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如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导语 疫情期间企业如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那么如何办理、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条件?

  适用对象

  在武汉市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企业。

  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已缴存至2019年12月份

  2、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发生困难;

  3、本次换缴申请已全面告知职工,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单位设有工会、职代会等部门的,须经其同意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疫情防控专用表)》(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适用时间

  2020年6月30日之前均可申请缓缴2020年2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2020年7月恢复按月正常汇缴;因疫情办理缓缴的企业,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或分次补缴起缓缴部分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1、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分中心申请,符合条件即时办理。

  2、邮寄办理

  单位办理人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任意分中心,符合条件即时办理,成功办理会发送短信告知单位经办人;不符合条件,将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

  单位选择邮寄办理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无需提供原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代替;邮寄费用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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