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如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导语 疫情期间企业如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那么如何办理、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条件?
适用对象
在武汉市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企业。
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已缴存至2019年12月份
2、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发生困难;
3、本次换缴申请已全面告知职工,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单位设有工会、职代会等部门的,须经其同意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疫情防控专用表)》(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适用时间
2020年6月30日之前均可申请缓缴2020年2月至6月住房公积金,2020年7月恢复按月正常汇缴;因疫情办理缓缴的企业,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或分次补缴起缓缴部分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1、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分中心申请,符合条件即时办理。
2、邮寄办理
单位办理人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任意分中心,符合条件即时办理,成功办理会发送短信告知单位经办人;不符合条件,将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
单位选择邮寄办理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无需提供原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代替;邮寄费用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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