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国跨省办理流程一览

导语 国务院办公厅9月24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提出140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2020年底和2021年底前,分别实现第一批58项事项和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将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首先打开官网,进入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内

  然后在首页中查找“专区服务”,点击其中的“跨省通办服务专区”

  进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后可以查看“使用指引”并登陆平台,即可办理相关内容

  当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已接入263项服务,按照自然人、法人、生命周期等进行详细分类,并接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川渝等区域跨省通办服务,纳入各地区“点对点”省际跨省通办服务。

  为便利“掌上办”,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跨省通办”专区已接入163个事项,包括28个类目、27个国务院部门服务,覆盖社保医保、公积金、防疫、工商财税等方方面面。帮助身在异地的你“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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