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租房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一览

导语 武汉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须同时满足户籍条件、收入条件、住房条件等,具体申请条件详见正文。

  武汉城镇困难家庭申请政府类租赁公租房有什么条件?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4、在本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备注:拥有的房产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已下达征收决定、尚未安置到位的,暂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武汉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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