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廉租房和公租房实行并轨运行管理

导语 从2014年6月1日起,武汉全市停止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工作,实行“两房”并轨运行管理。

  ➤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什么要并轨运行管理?

  根据《关于停止受理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的通知》(武房保障办发〔2014〕5号)文件规定,廉租房公租房已经并轨。从2014年6月1日起,全市停止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工作。

  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管理是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实施的。是为了方便保障家庭在其收入发生变化、且不超过保障资格收入上限时,政府部门能够根据其收入情况及时提供相应保障。按照住建部等部委要求,我市于2014年起“两房”并轨运行管理。

  ➤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最低生活标准困难家庭保障力度受到影响了吗?

  没有。最低生活标准困难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作为第一层次保障,原有保障力度不变。《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武政规〔2020〕3号)继续延续这一规定。只有在保障家庭收入增加,不再符合相应保障层次时,才需要变更保障层次,相应调整租金标准。

  ➤所谓“廉租房转公租房,住房负担变大”是怎么回事?

  根据建保〔2013〕178号文件,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进行差别化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并轨运行后,我市公租房按照收入和住房困难程度实行分类分层保障。所谓廉租房转为公租房说法,实质是原最低生活标准困难家庭收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第一层次标准,应根据实际收入情况,调整为公租房保障的对应层次,相应租金水平一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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