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
导语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符合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等。
武汉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武汉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流/引产、放置/取出官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绝育手术)、住院分娩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武汉男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医疗费待遇
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已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温馨提示:
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经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在武汉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
二、护理假津贴
男职工按规定参保缴费,配偶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护理假津贴=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护理假天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武汉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武汉生育报销标准指南/津贴申领天数标准指南、办理生育登记、下载报销申报表、查询生育定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