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在职职工门诊看病费用在700元以上才能报销吗

导语 《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规定,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年度设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在职人员起付标准为700元,不是指单次门诊看病达到700元才报销,是这一年一共超过了700元之后,就可以报销。

  【提问】

  武汉在职职工去武汉定点医疗机构看病,费用在700元以上才能报销吗?

  【回答】

  这一年一共超过了700元之后,符合条件的费用就可以报销。

  《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规定,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年度设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

  在职人员起付标准为700元,不是指单次门诊看病达到700元才报销,是这一年一共超过了700元之后,就可以报销。比如该职工去门诊去了两次三次,费用已经超过700元,那么就可以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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