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导语 武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分为门诊、住院。门诊报销比例: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详见正文。
武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分为门诊、住院。
一、普通门诊
①普通门诊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年度限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大学生除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级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额200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400元。
②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诊疗项目目录中的乙类项目的,个人先支付10%,余额再按普通门诊待遇规定执行。
二、住院
医院级别 | 起付线标准 | 支付比例 | |
第一次住院 |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 ||
三级医疗机构 | 800元 | 400元 | 60% |
二级医疗机构 | 400元 | 200元 | 70% |
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标准) | 200元 | 200元 | 90% |
备注 | 使用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先支付10%;在异地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支付10%;使用特殊药品的,按照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和先行自付比例自付后,再按乙类药品的支付管理规定执行。 |
(来源:武汉医保)
年度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支付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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