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组合贷款如何申请

导语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形式向借款人发放。

  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形式向借款人发放。

  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必须保持一致。

  武汉办理组合贷款的流程

  借款人可以向受托银行咨询新建房或存量房的贷款政策及相关规定。

  受托银行对初步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新建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或《存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并与借款人夫妻双方进行面核。同时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资料夹。

  新建房(一手房)贷款流程

  贷款咨询和申请

  贷款受理和初审

  贷款复审

  贷款终审

  签订合同

  抵押登记

  资金发放

  借款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经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受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存量房(二手房)贷款流程

  贷款咨询和申请

  贷款受理和初审

  贷款复审

  贷款终审

  签订合同

  交易过户

  抵押登记

  资金发放

  借款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卖方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及卖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武汉房产主管部门制发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5.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房屋估价报告书》;

  6.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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