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购房落户条件及材料清单(中心城区+开发区+新城区)
导语 武汉市购房落户条件及材料清单:购买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商品房落户和购买新城区商品房落户条件要求不一样。主要是房屋面积和购房金额要求不同。中心城区要求更高。详见正文。
武汉市购房落户条件及材料清单(中心城区+开发区+新城区)
武汉调整购房落户条件。取消原购房落户业务中“首次交易商品房”以及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原“购买新城区商品房落户”和“购买中心城区商品房落户”两项业务合并调整为“自有产权住房落户”业务。
新规要求: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购买自有产权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集体土地自建房除外),可申办落户。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4.购房合同(应上传合同正文前6页及第二十六条所在的签章页,共7页)、全额发票及房屋权属凭证 (必须)
5.随迁人员需提供亲属关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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