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待遇
导语 2024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杏林学者计划”领军人才聘期内年薪50~80万元。更多详情如下
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
1.“杏林学者计划”领军人才
(1)领军人才A类:
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显著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卓越学术成就。
相关待遇:工作条件、生活待遇面议,给予特殊政策,特事特办。
(2)领军人才B类:
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
相关待遇:
①聘任教授职务,聘为博士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②聘期内年薪50~80万元。
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150~5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0万元。
④提供人才住房或购房补贴。
⑤解决配偶工作,落实子女入学入托。
⑥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提供实验与工作用房。
⑦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2.“杏林学者计划”学科带头人
引进对象: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取得较高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
(2)研究或技术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1)。
(3)入选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具有原创代表性科研成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临床一线取得重要成果,同行评价认可度高。
(5)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效突出,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连续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重要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
(7)主持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8)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
相关待遇:
①具有高级职称者,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教授职务。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聘期内年薪30~50万元。不具备高级职称者,原则上应达到我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副教授职务,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②聘为研究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50~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20万元。
④提供购房补贴。
⑤帮助落实配偶调动和子女入学入托。
⑥根据发展需要组建或参与学术团队,提供必要的实验用房。
⑦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3.“杏林学者计划”学术骨干
引进对象:为本学科领域业绩突出、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的优秀博士(博士后),有成为该领域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评价认可度较高。
(2)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并获突出成果。
(3)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
相关待遇:
①聘任副教授职务,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②聘为硕士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2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10万元。
④提供购房补贴。
⑤根据发展需要参与学术团队组建,可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⑥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三)师资博士后待遇
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在站期间享受如下薪酬待遇:
1.基础薪酬。学校给予每年20万元∕人的薪酬(税前,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按月发放。
2.租房补贴。学校给予每月3000元∕人的租房补贴。
3.绩效薪酬。在站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教学等业绩成果,享受学校师资同等绩效奖励。
4.科研津贴。鼓励合作导师、课题组及设站学院为在站博士后提供科研津贴。
5.资助期限。基础薪酬、租房补贴的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从取得主管部门进站批复当月起算)。
6.学校提供10万元经费支持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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