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导语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到了退休年龄,缴费时间不足可以补缴吗?详见正文。
武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按省城乡居保经办规程规定,60周岁之前必须按年缴费,中途可以申请补缴前面年度未缴保费;不能向后一次性缴费,年满60周岁时可一次性补齐以前年度中断保费或一次性补满15年保费。参保人年满60岁,缴足所有年度保费,即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
有哪些缴费渠道?
(一)线上缴费渠道: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湖北政务手机APP“鄂汇办”、湖北省电子税务局PC端、参保地协作银行手机APP。
(二)线下缴费渠道:参保地协作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汉口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湖北银行)网点窗口;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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