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劳动仲裁申请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导语 劳动仲裁就是员工和单位、单位和员工发生纠纷后进行司法解决的第一道必经程序。一些情况是不予受理的。详见正文。
哪些情形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1、不符合劳动人事争议受案范围的;没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的;
2、申请人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的;
3、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对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案件又申请仲裁的;
4、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对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的案件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又申请仲裁的。
武汉劳动仲裁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人事争议法定受案范围;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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