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及标准
导语 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进行汽车置换更新,若符合条件可以申领以旧换新补贴,具体补贴范围及标准如下。
2024湖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及标准
补贴范围
2024年10月23日,省商务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在《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基础上,调整优化我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此次政策升级优化,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取消车辆登记地限制。将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为湖北号牌、新购乘用车在省内注册登记,调整优化为不限制登记地。
二是取消新购车辆使用性质限制。取消对新购乘用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限制。
三是可多次享受补贴。将“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调整为“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买一辆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多次补贴。
四是政策调整溯及以往。对2024年5月16日政策实施以来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均按照调整优化后的补贴政策执行。
五是加快补贴审核兑付进度。各市州每周至少完成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各一批次发放,让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尽早获得“真金白银”的实惠。
升级优化后的补贴范围:
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牌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在湖北省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并上牌,可申请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如活动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执行。本次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买一辆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多次补贴。
小客车是指《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小客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以下简称“旧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湖北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湖北省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取得有效的湖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
补贴标准
2024年8月28日,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链千企 惠万家”好物焕新季湖北活动暨“国潮臻品馆”湖北项目在武汉启动。活动中,湖北省商务厅发布了一系列配套好物焕新季而推出的汽车、家电等细分领域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置换新购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从3千元、5千元、7千元,分别提高至8千元、1.2万元、1.6万元;
置换新购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从2千元、4千元、6千元补贴,分别提高至7千元、1万元、1.3万元。
以下为前期补贴标准:
(一)新购车辆为新能源小客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3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5000元,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7000元。
(二)新购车辆为燃油小客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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