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档案可以个人保管吗?
导语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武汉档案可以个人保管吗?
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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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武汉市就业,可以把档案放在哪里托管?
答:我市流动人员档案管理采取就近服务的原则。凡武汉市户籍或非武汉市户籍但被我市用人单位聘用的流动人员档案均可就近委托我市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对用人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同级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如单位在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可到对应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集体委托手续)
对个人委托存档的,按照本人自愿选择,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就近委托各级公共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档案】可获武汉档案查询入口/自助打印入口/网上办理入口、调档指南、人才中心地址电话。